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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很生氣的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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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11 15:18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小妹剛晃雅虎新聞 ..看到這則報導
相信CF裡不會有這樣的問題發生,但是難保在其他的地方
受到言語挑釁,而被威脅  所以PO出來讓你我都謹言慎行 [s:26]


爛咖必殺技 網路討罵、提告索賠
更新日期:2010/07/10 03:12 陳慶居/苗栗報導
中國時報【陳慶居/苗栗報導】


小心!網路討論交流暗藏陷阱!台北縣陳姓男子,多次在網路「技巧性」張貼具挑釁性文章,蓄意引起其他網友以「訐譙」內容回擊,再藉機提出公然誹謗及恐嚇等告訴,以刑事告訴向對方索取「和解金」。陳男也在網上炫耀收到數十萬元和解金;檢警懷疑他專用這種方式牟取和解金,呼籲網友謹言慎行。


苗栗檢方最近偵辦陳男控告張姓網友恐嚇案,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,但張涉嫌妨害名譽部分卻被起訴,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

這件官司源起於張姓網友在露天拍賣討論區發表「家附近幾隻流浪狗被可惡小孩虐待」言論,陳男便以暱稱「濫咖必殺」之名質疑其內容真實性,張心生不滿以「幹」、「他媽的有種就不要回」、「隔空捉藥的騙徒」回罵,經陳男提告後,張因這些具侮辱性言詞,被認定有妨害名譽罪嫌而遭起訴。


檢警事後查證,設籍北縣三重的陳姓男子,九十五年起,即在露天拍賣討論區,及雅虎奇摩拍賣討論區,以暱稱「爛咖必殺」對張貼文章的網友留言,其內容極具挑釁意味,當對方被激怒回覆反擊時,再據此提出告訴,欲藉刑事逼使對方付錢和解了事,類似的刑事告訴案,超過十件以上。

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智評表示,陳姓男子在網路上措詞小心,刻意閃避刑責,卻又挑釁激怒他人。例如廣泛指「討論區就出一些混蛋」;在虐狗文章中指「其實小孩那樣也沒什麼,不過就是好玩」,甚至嗆聲要對方「請個新帳號來嗆,我看,十之八九是個被我教訓過的手下敗將,我教訓人是有本事,你要有種,可以不和解,有人逼你嗎?不和解,你就等判刑」等等,在在都暗藏陷阱。


陳男事後還大剌剌在網路公開收到一、二十萬元和解金,檢方偵訊時也自承提出刑事告訴後,有些案件獲一萬到三萬不等和解金,但辯稱總金額記不得了。


許智評說,時下網路討論交流盛行,像陳男對不特定對象攻訐,巧妙規避刑責,而回應反擊者,可能衝著他而來,無意間就會掉入其陷阱。檢方提醒網路使用者在網路言論,如對特定對象發表足以貶損人格評價之言論,仍受實體刑事法律之規範,不因網路屬虛擬世界而有不同評價,網友不可不慎。

取文自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710/4/28zuu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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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11 15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想這文章應該讓友站M.....XX看看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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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7-11 15:25 | 顯示全部樓層
[s:17]    我懂.   ... [s:17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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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11 15:26 | 顯示全部樓層
一樣米養百樣人~~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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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11 15:28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想這文章應該讓友站M.....XX看看XD
allenburger 發表於 2010/7/11 15:22



嘿呀...
相信在CF的攝友素質都是很優異的,
不像某些平台只有攻訐與謾罵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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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11 16:09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就碰過類似的啊,前陣子有不認識的人在我部落格留言\"太爛\",我就回\"謝謝指教,我拍的照片應該不至於到太爛的程度\",想說應該不會再來了,過了一個多月吧?又再來留言\"太爛\",真的是看了滿肚火,後來就直接刪除了,現在我設定為會員才能留言,她要再留言,要先登入,我就可以直接去檢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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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7-11 20:17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就碰過類似的啊,前陣子有不認識的人在我部落格留言\"太爛\",我就回\"謝謝指教,我拍的照片應該不至於到太爛的 ...
dylen 發表於 2010-7-11 16:09


有時候真的會覺得 那些來亂場的心態究竟是為何 [s:14]
似乎有些人生以刺激別人為樂 [s:1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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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0-7-11 21:03 | 顯示全部樓層
有時候真的會覺得 那些來亂場的心態究竟是為何 
似乎有些人生以刺激別人為樂  ...
wind73811 發表於 2010-7-11 20:17

是啊,我覺得那是一種病態,故意刺激你抓狂,對方就只要到處重覆\"太爛\"這兩個字就好,根本不用多講,你就可能會氣死了,反正就不要跟那種人計較,看到就直接刪除![s:80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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