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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又是下雨天, 在家中繼續K攝影書籍, 其中亮光與強光一節提到
陽光照射讓影像中同時有亮部與暗部, 構成了”高動態範圍”----指暗部的明亮度與亮部的明亮度之間的差距‧
接下來這段不知那位大大可以幫忙解釋實際詳細情形:
相機的感光元件若比較小, 通常無法拍出很寬的動態範圍, 可能最亮和最暗之間之差3~4個曝光級數, 全片褔(或中型)感光元件就可能處理到8個曝光級數的明亮差度, 而最好的專業相機甚至可以處理到11個曝光級數. (數位影像還能在後製調整明亮度, 其動態範圍會比實際拍到的還要寬)
---是不是就如我用450D在台北橋下攝影時因為最亮和最暗之間之差3~4個曝光級數, 發現背影曝光過度, 而橋下確又是一片黑暗, 但若用5D2就不會那麼明顯, 而可以呈現較多層次. 同理在拍夕陽時也是夕陽也常是一片亮光, 而不是一個圓形的夕陽, 底下又太暗.不知那位大大是否可以幫忙補充說明, 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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