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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不賴恩

mis羅----道歉函 (不賴恩代po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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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5 21:05 | 顯示全部樓層
此篇以下,追討別人不是的文章,將進行刪除,畢竟當事人已表達歉意,阿儒也放開心胸了,所以保留一點空間給他們吧...[s:26][s:26][s:2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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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5 21:12 | 顯示全部樓層
MIS 羅 加油 ^________^
人生就是這樣
失戀了再次尋愛
迷路了找回頭路
跌倒了就爬起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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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5 22:25 | 顯示全部樓層
怎麼還在討論這件事~~
[s:18][s:18][s:18]
[s:51][s:51][s:5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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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5 22:44 | 顯示全部樓層
真不知道要說些什[s:6]麼!!!!!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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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5 22:48 | 顯示全部樓層
小弟只是把一個身為旁觀者的立場與感受..
將內心洶湧澎湃的聲音打出來而已...
或許當事人的心情更是大不同..
未經照片作者同意, 私自下載圖片 , 就是偷!
擅自挪用他人圖片套上自己的Mark , 就是搶!
CF禁止mis羅辦 ...
fm2gary 發表於 2009-6-25 11:51

[s:37] [s:37]  大大~~請熄怒!! [s:25] [s:2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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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樓主| 發表於 2009-6-25 22:52 | 顯示全部樓層
此篇以下,追討別人不是的文章,將進行刪除,畢竟當事人已表達歉意,阿儒也放開心胸了,所以保留一點空間給他們吧...[s:26][s:26][s:26]
IceMaster 發表於 2009-6-25 21:05

感謝站大維持和平~[s:2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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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5 23:48 | 顯示全部樓層
案例宣導:
最近看水果日報,廣告公司未經授權使用攝影師作品作成燈箱~
7張照片法院判賠21萬......
希望各位攝友好自為之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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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6 01:08 | 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Calvin-Wu 於 2009-6-26 01:10 編輯

很高興 Canon Fans 的成員都是尊重著作權的攝影愛好者  [s:47]
正義感是目前時下社會最需要的.....[s:5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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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6 01:28 | 顯示全部樓層
請大家口下留情吧...這次事件我想應該也該走入CF的歷史了..
將來編CF年鑑的時候應該會有這一條大事件..呵呵..anyway
我覺得..既然得不到mis羅任何親自的主動回應..
任何情緒上的字眼的出現..我想CF的朋友也都能理解..
但我們在這道人長短..也無濟於事..
CF的網管做的很棒..這點大家都看在眼裡..
畢竟這只是網路空間..除非當事者採取法律途徑..
否則mis羅是不會覺得痛的..他一樣過他的生活..
正所謂..歌照唱..舞照跳..相機照照照..
當一個人失去該有的道德與修養..
網路上的一些風風雨雨..也就顯得不重要了..
來吧..讓我們拿起相機..做一些有用的事情吧  ^^
小弟還有很多攝影方面的知識需要學習呢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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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6 12:17 | 顯示全部樓層
不賴恩真是熱心的好人
知錯能改的話..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願意給他機會
而且板主跟阿儒好像本來就打算再給他機會了
我想這是一件好事..滿好的處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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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6 14:35 | 顯示全部樓層
雖然說使用別人的照片真的是不好的行為
不過人誰無過
只要能回頭
都不算太晚
只要記得不要再犯就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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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6 17:06 | 顯示全部樓層
大家都是好人
我想這次事件 會讓所有愛護CF的人
都更體認了一點

大家都愛攝影  一起分享的快樂
MIS羅 做出違背的事  知錯能改  
記得大家愛攝影的心
不要在污滅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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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6 22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此篇以下,追討別人不是的文章,將進行刪除,畢竟當事人已表達歉意,阿儒也放開心胸了,所以保留一點空間給他們吧...[s:26][s:26][s:26]
IceMaster 發表於 2009-6-25 21:05


佛曰:[不可說][s:37] [s:37] [s:37]
那...我不說....但是可以用打字的嗎@@???
奔逃~~~~~[s:59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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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7 00:03 | 顯示全部樓層
以後別再犯 囉  將心比心才是
加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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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9-6-27 10:47 | 顯示全部樓層
大家說的都很有道理呢!
Gary提出不同的見解也是鏗鏘有力,所言極是。
當然大家都不會做出類似mis羅的事,不過設想一下如果自己已經犯了這樣的錯呢?
即使真心的懺悔改過,在表態道歉之後,
人的本性總是希望遮掩錯誤的過去,重新出發,
因此改ID、換部落格也是人之常情,我可以理解,
畢竟MD、攝友若知道他的這段過去,
還肯和他來往交流的恐怕是少之又少吧(至少我不是聖人,心裡會有疙瘩)。

當然如果mis羅往後以其他身份再犯同樣的錯,相信他的身份與往事將無所遁形,
也將無法再於攝影界立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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